「單筆捐款」會放在此愛心車
小計:
NT$ 0
結帳
案號:E114120770
個案高先生(62歲),離婚,育有一女已歿。早年獨自在外租屋,靠臨時工、粗工維生,111年5月染疫後出現失智症狀,112年6月鑑定為中度失智,並患有糖尿病及右眼黃斑部病變,因喪失工作與獨立生活能力,遂搬至案妹(57歲,於工廠上班,月收約3萬元)與案母(84歲,中度失智及心臟疾病,領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租屋處同住,月租1萬元。案主主要以身障補助維生,餐食由案妹協助。114年6月起案主身體與認知功能快速惡化,已臥床無法自理生活,8月因感染住院治療,出院後留置鼻胃管,9月出院後入住機構,機構費用每月約36,500元,扣除身障住宿式補助18,800元後,仍有17,700元差額。案妹尚須扶養失智母親,無力全額負擔,基金會分期補助其機構費用共計6.6萬元,減輕案妹支付壓力。

募款幫助資源不足的中小型社福單位,協助在地弱勢服務方案推動,照顧到更多弱勢族群。































「案號:E114120770」62歲男臥床住機構 妹顧失智母難擔兄安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