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筆捐款」會放在此愛心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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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帳
案號:113080764
個案蔡先生(49歲)曾有一段婚姻,子女由案前妻監護扶養且無聯繫。案主租屋獨居,從事計程車司機,平時除負擔自身生活外,也需與案妹共同負擔住在南部的父親租屋及生活費,因此沒有存款。今年7月,案主兩度開車時突然短暫失明,擦撞車輛造成四台車損壞,入院檢查時發現腦部有良性腫瘤。7月中住院手術切除後,一眼暫時性模糊、一眼失明,醫生建議休養4~6個月。案主無商業保險,在院看護費及一台車的理賠金,由已婚的案妹支付,後續仍有三台車的理賠金未處理,案妹已無力負擔案主療養期間生活。基金會分期補助案主短期生活費8萬元,助其安心休養,早日重返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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