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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帳
案號:E114120761
個案鍾女士(58歲),兩段婚姻皆離異,後交往案同居人。第一段所育案子已失聯,第二段所育案女(29歲)從事超商工作(薪3萬元/月),為案家經濟來源。案主在111年罹癌,經治療後穩定,後續因病無法工作。案同居人(54歲)從事臨時性粗工(薪約1.2萬元/月),肝硬化病史,待醫院通知肝臟移植。現三人租屋同住(房租1.4萬元)。案主114年3月因敗血症住院,同年10月因呼吸急促及身體多處劇痛再次住院,而案同居人也在10月進行十字韌帶手術,故無法在院照顧案主而聘請看護,衍生看護費用約4萬元無力支付。案女已負擔案主114年3月之醫療費用,案同居人等待換肝期間因體力問題且需照顧出院後生活自理能力不佳的案主,而無法工作,亦缺乏其他親屬支持,僅賴案女收入難以負擔。基金會補助看護欠費及生活費共計5.2萬元,支持案家生活。

募款幫助資源不足的中小型社福單位,協助在地弱勢服務方案推動,照顧到更多弱勢族群。































「案號:E114120761」癌婦敗血症 獨女月入3萬養家無力付看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