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0403地震重創花蓮等縣市,此次災害中,有許多房屋遭受強震導致嚴重損毀,受災戶面臨無家可歸的命運,有賴社會大眾及民間公益團體共同協助家園重建及中短期生活扶助。
- 協助500戶於本次災難中遭受住屋全毀或嚴重損毀不堪居住之家庭「安遷補助」,提供及時性的補助,協助家庭重新建置居住環境初期所需的必要性設備添購花費,以達到安定受災戶生活之目的。
- 依據本會捐助章程及服務宗旨,制定本實施辦法。
凡實際居住且設籍於花蓮縣,於花蓮0403地震期間遭受住屋全毀或嚴重損毀達不堪居住程度、經公部門派員勘查鑑定後開立紅單、黃單危險標示之受災家庭。
經本會審核通過者,補助每戶6萬元,採一次性發放;本專案以500戶為上限,額滿為止,備齊文件寄達本會始具備申請資格。
Q:我該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A:申請人必須設籍花蓮縣,所居住的建物於0403花蓮地震後造成毀損。同時設籍地址、居住地址需與遭毀損建物地址,三者需相同。
Q:我的設籍地址與遭毀損建物地址不同,但有實際居住於受災處,是否可以提出申請?
A:本會各項補助之執行,需有明確事證佐證被補助者之資格認定,以符合主管機關查核。雖能理解您在地震中的確承受損失,但若沒有設籍,無法佐證申請人與紅、黃單所列受災地址之關聯性,故恕無法受理申請。
Q:我想要申請安遷補助,我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A:請紙本郵寄申請資料,包含「申請表格、個人資料同意書、收據」需完整填寫所有內容,同時檢附「身分證正反影本、存摺封面影本、建物紅黃單證明」。
Q:我提供的申請資料若不完全,是否會影響補助的機會?
A:本專案預計幫助500位受災戶,將以申請文件送達順序以及文件完整度作為評估。倘若資料有缺漏,則將往後排序至資料齊全為止。
Q:我應該如何取得紅黃單證明?
A:紅黃單通常張貼在毀損建物之適當位置,申請人得以是用手機或相機拍下紅黃單照片後列印,以表證明。
Q:若房東和租客都有設籍,應由誰提出申請?
A:應以實際居住者提出申請,倘若房東和租客都有實際居住,則以房東優先提出申請。
Q:我應該如何得知是否獲得安遷補助呢?
A:萬海慈善將透過電話方式或手機簡訊與您聯繫通知補助結果。請注意,萬海慈善不會以任何名義或緣由向您索取或核對金融帳戶、信用卡等個人資訊,也絕不會主動要求您前往臨櫃或操作 ATM 進行如匯款、退款、補繳金額等金融操作行為。若接獲可疑電話或簡訊,敬請提高警覺,切勿輕信不明來電指示,如有疑慮,敬請於第一時間聯繫「萬海慈善」或撥打警政署「165 反詐騙專線」進行查證及檢舉,懇請您切勿上當。
申請辦法
欲申請本專案補助,請檢附以下所需文件資料,郵寄至本會地址。
- 必備!申請表及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 必備!公部門所出具,證明住屋狀況已達不堪居住之證明文件 (紅單、黃單危險標示)
- 必備!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須設籍於紅單、黃單所列受災地址
- 必備!申請人存褶封面影本(匯入補助款用)
- 必備!本補助簽領收據 (本收據為預簽,實際補助本會保留審核權利,若申請未通過,將寄還本收據予申請人)
收件地址
- 申請文件請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36號10樓 萬海航運慈善基金會「申請 安遷補助」 收。
- 本補助案申請期限至113年5月8日止(郵戳為憑),依送達先後順序進行審核。本會得視收案狀況保留調整申請期限之權利。
相關表格、資料下載
注意事項
- 1. 審核結果將由本會採電話或手機簡訊通知,補助款以匯款或本會人員親贈方式撥付。
- 2. 本申請文件中有關事件當事人及其家庭之基本資料、事由、證明文件均需據實提供。
- 3. 當事人及其家屬同意本會以電話或實地進行訪視確認,如有不實,需返還補助。
- 4. 本會將於徵得受贈者同意下進行採訪、攝影或錄影。
- 5. 本會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暫停或終止本專案內容之權利。